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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执业兽医考试(11月15日)开考,这份考前准备和考试须知送给你

发布者:尚生   来源:尚生   发布日期:2020-11-16   点击次数:235 

◆ 进入考场必带物品:有效身份证、准考证、健康码绿码

(建议同学们多打印几份准考证,以免发生丢失)
 
◆ 部分地区考生需要提交健康承诺书或体温监测表,或者需按要求出示核酸检测报告的,考生应提前备好。

提醒:

1. 检查准考证是否已经打印,别等到考试当天再打印!

2. 检查身份证在考前是否会过期!考点能否用临时身份证请电话咨询各考区报名处。保管好个人身份证,谨防丢失。

4. 考生进入考场后,其他物品应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。手机关闭所有闹钟、设置静音并关机。如果考试中途手机发出声音,按违纪处理。

 
 

预祝参加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考生顺利通过

考试须知

第一条 考生应当于考前4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,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时填写证件一致,其他证件均属无效。身份证件应当在有效期内,过期无效。

第二条 考生进入考场时,除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外,其他物品应当存放在监考员指定的物品存放处,违者按违纪处理。

第三条 考生对号入座后,应当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置在桌面左侧,以备检查。在考试系统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,登录后认真核对考试机屏幕显示的照片、姓名、座位号、准考证号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等信息,等待考试开始。

第四条 考生应当遵守考场秩序,保持考场安静,自觉接受监考员的监督和检查,遇到问题应当举手向监考员示意。

第五条 考试开始后,考生应关注考试界面、时间窗口和答题要求,掌握考试时间。

第六条 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第七条 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场,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考场,必须经监考员同意并由指定的工作人员陪同。考生在考试中途暂离考场,其离场时间计入本人的考试时间。

第八条 考生不得提前交卷。考试结束后,不得关闭考试机,监考员发出离场指令后应当立即退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交谈或喧哗。

第九条 考生在考场内不准交头接耳、传递物品、扰乱考场秩序;不准夹带考试相关资料、抄袭他人答案或为他人抄袭提供方便;不准携带使用电子设备;不得参与有组织作弊;不准替考。

第十条 考生不得将试题内容带出考场,不得传播、扩散试题内容。

第十一条 考生因未按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。

第十二条 考生在考试期间违纪、违规的,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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